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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数量不足2000头!一场“海上大熊猫”的生死营救

明知斑海豹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但是利欲熏心的他们还是动起了歪心思,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违法者落网后,被司法机关扣押、暂养的斑海豹如何被放归救护?7月7日,最高检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介绍了斑海豹们的“坎坷归途”。


【资料图】

作为唯一在我国海域内繁殖的鳍足类海洋哺乳动物,斑海豹现存数量不足2000头,被誉为“海上大熊猫”“辽东湾精灵”。

2016年至2019年间,翟某某等人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斑海豹206头,使斑海豹种群遭受重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面临严重威胁。在该案中,被异地扣押的72头活体斑海豹因未被及时放归或救护,导致新发死亡或丧失放归条件。在这个本就不庞大的家族中,“流浪”的斑海豹亟需进行有效救护。

2022年12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将涉案斑海豹溯源治理公益诉讼线索向辽宁省检察院交办,辽宁省检察院将线索移送大连市检察院。2023年3月15日,大连市检察院立案。经调查查明:涉案斑海豹存活46头,被扣押寄养在全国10省14市。但是由于活体野生动物的物证管理尚未规范化、制度化,涉案野生动物的证据标准和形式不明确、移交衔接机制不健全等原因,这些斑海豹仍在多地扣押寄养。

斑海豹案专家论证会

3月24日,大连市检察院向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发函,督促其加快涉案扣押活体斑海豹的移交工作。因涉案活体斑海豹救护专业性强、救护难度大,大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充分论证形成专家意见:

?组成评估组,判断是否具备放归条件;

?对具备放归条件的进行野化训练,对不具备条件的移交至所在地渔业部门进行救护;

?救护方案应由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局加强协调;

?由司法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研究对涉案野生动物进行救护和放归的“诉放分离”机制。

涉案斑海豹保护工作联席会

专家意见形成后,大连市检察院迅速行动,成立由公检法三机关组成的联合处置小组,决定分五个片区、分批次进行解押和实物移交。

然而,由于46头扣押的斑海豹被寄养在全国10省14市,司法机关如何跨省向行政机关移交斑海豹?最高检收到层报请示后,向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商请关注和救助涉案斑海豹的函》。农业农村部收函后积极指导地方渔业部门做好斑海豹交接和收容救护工作。

山东日照斑海豹移交现场

大连市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进行跨区域协调,向涉案11个地区移送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各地区多部门协同推进下,涉案活体斑海豹的移交工作全部完成,救护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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