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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僻路段制造碰瓷事件,两名诈骗犯被判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文明行车,遵守交规已日益成为广大市民的共识。梅江法院依法保护守法公民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为牟利故意制造车辆“碰瓷”事件让被害车主吃哑巴亏的犯罪行为。几个月前,梅城发生了多起诈骗套路满满的交通事故。涉案的被告人廖某华、巫某勤因诈骗罪分别被梅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

经查,廖某华、巫某勤伙同他人驾驶套牌小汽车到梅江区西阳镇鲤溪村、梅县区南口镇龙塘村、平远县大柘镇等偏僻路段,分别扮演“路人”“伤者”“警察”,通过虚构交通事故撞伤人的事实,拦截被害人小汽车,再以肇事逃逸要被吊销驾照、拘留等理由迫使被害人同意协商赔偿,骗得赔偿款。

该团伙两天共作案四起,骗得钱款两万多元。廖某华、巫某勤于最后一次作案后第二天被公安机关抓获,另一犯罪分子还未归案。

梅江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遇事不慌张,逃避不可取!积极寻求公检法、政府部门的帮助才是正道,切勿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私下解决,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丘炜佳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何昱校对 | 彭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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