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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监控不力导致政府债务增加等,民生银行被罚4780万

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对中国民生银行的罚单。民生银行因规避委托贷款监管,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向企业融资;违规贷款未整改收回情况下继续违规发放贷款;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监控不力,导致政府债务增加等违法违规案由,被罚款合计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元,分支机构350万元。

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白丹,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负有责任,被金融监管总局警告。

具体来看,民生银行的违法违规案由包括:


(相关资料图)

一、规避委托贷款监管,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向企业融资

二、违规贷款未整改收回情况下继续违规发放贷款

三、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监控不力,导致政府债务增加

四、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

五、审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未整改

六、对相关案件未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七、未按监管要求将福费廷业务纳入表内核算

八、代销池业务模式整改不到位

九、违规开展综合财富管理代销业务整改不到位

十、个别贷款风险分类结果仍存在偏离,整改不到位

十一、发放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贷款仍未整改收回

十二、部分正常资产转让问题整改不到位

十三、部分不良资产转让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

十四、对部分违规问题未进行责任追究或追究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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