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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就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征求意见 鼓励高校院所本地转化科技成果

瞄准关键技术、生物医药、社会事业、农业科技,沈阳将持续强化产业技术创新。同时,还将壮大科技领军企业,引育高新技术企业。

日前,沈阳市发布《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设立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航空航天、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方向的产业链头部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

在强化产业技术创新方面,将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企业“卡脖子”技术问题,按照项目技术交易额的30%给予发榜方每项最高300万元前资助。

对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新药,按类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并在沈生产的,按类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支持污染防治、城市低碳发展、文化和科技融合、公共安全、生命健康领域等社会事业领域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前资助。

围绕种业创新、黑土地保护、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领域,支持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前资助。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

在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方面,将设立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航空航天、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方向的产业链头部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研制重大创新产品,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按照研发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前资助。

在引育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对首次认定、整体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在加强创新资源引进方面,将吸引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在沈设立研发实体,对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引育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引导撬动作用,设立种子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科技类投资基金,对获得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科技型企业成长和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在沈高校院所本地转化科技成果,对本地转化成果较好的高校院所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年度登记额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关键词: 科技创新发展 高校院所 科技成果转化 重大创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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